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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這個在香港其實叫拔絲蕃薯,可我覺得叫地瓜好像文雅一點。 這個其實很簡單,只是我總怕做完焦糖的鍋子很難洗,所以我每次去吃自助餐如果有這個我都會多吃幾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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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就在一直想吃香脆的食物,可是又不想吃麥x勞,就想說晚餐自己弄點東西來吃好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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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沒回來了,一別一年半,還是老話一句,我有繼續我的煮食之路,
只是懶得拍照也懶得拍完才有得吃,就算了,放任這裡長草。
這天我又去了探望碎牛,本來去到的時候有好消息的,護士說給了他一點點狗食,
他吃了沒有吐,是好現象。怎知道我們走的時候護士從樓上跑下來,說他又吐了。
↑ 這個是成功的,看得出還是有點白白的,可是卻粒粒分明。
時間過得真快,我不經不覺就把這裡放下九個月了。
這時間我除了多了一隻貓貓做孫子,還多了一只狗狗。
我的小寶貝~心頭肉喔~~~~~~
時間真的過超快的,他已經五個月了,而且還非常的黏我,
很久以前,我剛開始煮食的時候,家裡是沒有烤箱的,
那時我出門去食甜品的時候,我總是喜歡點焦糖燉蛋,我喜歡那甜甜滑滑的濃香味道,
入手了烘焙新手的必備的第一本書,不過這個千層嘛...我是買現成的回來的(請別殺我)
現在家裡只有兩個人,我還沒有控制好份量這個問題,都嘛做出來一大盤一大盤的,
我本人一向都喜歡吃甜食, 最高紀錄是一個人吃一個一磅重的芝士蛋糕, 成為了一時佳話。
可是在這麼多的煮食經驗當中, 我做得最不好的就是甜食。